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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2021—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教学和科研人员公告

2021年11月30日 19:59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6号)和《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规定(试行)》(凉委校〔202143号)等文件规定,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教学和科研人员,所考核招聘教学和科研人员经传帮带培养,将梯次承担分校教学科研工作,形成良性培养使用机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岗位及人数

考核招聘教学和科研人员不超过12名(实际录用人数根据考核效果决定)。

二、考聘要求

(一)考聘专业:不限,以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等学科为主。

(二)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在20227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77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六)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

(九)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十)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凉山州〔含州本级、县(市)级、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况。

三、考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2022228日。报名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并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邮箱地址lszwdxzzrsk@163.com,请将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本人姓名+学校名称)。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并填写《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学和科研人员登记表》一份(可在凉山州委党校网站说明: https://jobcareer.sdu.edu.cn/eweb/js/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spacer.gifhttp://www.lszwdx.cn/人才队伍专栏中下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在校证明、学生证。

3.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

4.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或著作。

5.《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研人员登记表》填写中涉及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凉山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考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初选和面谈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组成若干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初选和面谈考核,对知识储备、专业知识、科研能力、逻辑思维、人岗相适度等方面作进行综合研判,初选和面谈考核表现优异者进入试讲。

1初选考核。一般由二人以上,采取审阅报名材料、电话或视频沟通等方式进行。通过双向沟通,主要考核和了解报名者的所学专业知识、科研成果、人岗相适度、待遇选择等,初选考核通过者进入面谈考核。

2面谈考核。采取与面谈考核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所学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学习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谈考核组负责对所在组的面谈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表现优异者报学校研究后进入试讲。

(四)试讲

进入试讲阶段的人数名额一般应当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名额,体现竞争择优原则。若报名符合条件人数或经面谈考核组判定进入试讲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经学校研究,可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确定进入试讲人员。

试讲将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环节。试讲一般由3040分钟讲解与10分钟答辩组成,凉山州委党校组织试讲考核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就其试讲效果、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试讲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五)评委会综合研判及学校研究确定

凉山州委党校根据试讲得分情况、评委会意见、专业要求、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度、能否满足应聘人员附带要求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拟聘人数及人员名单。

(六)体检及政审考察

按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凉山州委党校可根据评委会建议、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情况酌情确定是否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程序,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且反映的问题和线索不清楚的,不予受理。

(八)报批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报凉山州委组织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根据《凉山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关于修改<凉山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报经凉山州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按相关规定落实。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一)监督。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严守保密纪律,坚持诚实守信、一把手末位表态等相关制度。接受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纪委监委、凉山州人社局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同时接受本单位机关党委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回避。所有参与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纪律。考核招聘工作期间,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纪律。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受理举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干部群众发现考核招聘工作中存在违纪行为,有权检举、申诉。查实存在违纪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及人员的考核招聘结果确认为无效。

干部、群众对考核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进行检举、申诉。监督电话:0834-3866401(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4-3227826(凉山州委党校机关党委),举报信箱:中共凉山州委党校教学大楼216办公室门外。

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在报名时到校组织人事科现场咨询或电话、邮件咨询。联系电话:0834-32254673230151。咨询邮箱:lszwdxzz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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